廠商可就已共證產品(Co-license)提出申請。亦提具以下文件:
1.太陽光電模組產品登錄申請表(含型號清單)
2.公司最新登記(變更)文件、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及稅額申報書(401表);如公司設立未滿半年,得以公司負責人簽署之依法營運聲明書代替之
3.太陽光電模組產品規格書
4.太陽光電模組產品通過驗證標準之證明文件(含文件(Certificate)及完整試驗報告書或其他可資證明文件):1)性能驗證證書 2)安全驗證證書
以上所檢附之文件應為影本,且應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申請人公司章及負責人印章。第一項第三款所檢附之驗證證書,其有效期限自申請日起算至少須六個月以上
5.切結書
若提具證書或測試報告認定存有疑慮,歡迎以電話/郵件尋求TCPV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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