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陽光電模組產品登錄申請-收件及補件注意事項 |
公告日期:2025-02-08 |
太陽光電模組產品登錄申請-收件及補件注意事項
114年度第一次審查會,收件日:即日起至02/10;補件截止日:02/21 114年度第二次審查會,收件日:即日起至04/30;文件補件以兩週為原則 114年度第三次審查會,收件日:即日起至06/30;文件補件以兩週為原則 114年度第四次審查會,收件日:即日起至08/30;文件補件以兩週為原則 114年度第五次審查會,收件日:即日起至10/30;文件補件以兩週為原則
排程暫定供參
※備註:依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八條第四項規定辦理,收件、補件截止日如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收件、補件截止日如為星期六者,以其次星期一為期間末日。
一、申請案收件:欲申請登錄之廠商將完整的申請文件(紙本及電子檔)掛號寄至能源署。抽測樣品收件地點為工研院。 二、申請案補件:前開申請文件如需更新、修正者,應於補件截止日前,將補正文件備齊寄至能源署。
※注意:樣品收件窗口與網站窗口非同一承辦,送件前請前開廠商事先與登錄網站窗口聯繫並回覆貨運當日預計送件的時間,樣品抽樣試驗排程及費用請洽工研院樣品收件窗口詢問, 工研院樣品收件窗口不受理臨時送件。文件補件以一次為限,凡未能於補件截止日前補件者,依作業要點規定,審查之要件尚未完備,將隨函檢還申請文件(紙本及電子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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